北京一男子地鐵列車內赤身裸體睡覺被拘留。有網友SD記憶卡在微博爆料並貼出幾張讓人“瞠目結舌”的圖片。圖中一名年約30歲的男子全身赤裸,橫躺在北京10號線地鐵車廂內的一張座椅上,他用手擋住臉已安然入睡。相比男子的“淡定”,坐在他對面的一排乘客都無奈地用手捂住眼睛,不忍直視。據爆料網友稱,該男子一身酒氣感覺是“喝大了”。不少網友對該男子的行為表示鄙視:“喝酒出醜,真是丟人。”據悉,該男子已被行政拘留。(1月26日《北京晨報》)
  酒這東西,少喝怡情健身,多喝出醜誤事化療飲食禁忌。有些人不喝酒時道貌岸然,一喝點酒就沒有人樣了。春節將至,熟人聚會、走親訪友,難免會有好酒伺候。真得提醒一下某些酒暈子:適可而止、少喝幾杯,自己安然,家人放心。像北京這位男子那樣,喝大了跑到地鐵里丟人現眼,酒醒以後情何以堪。
  不過,“醉漢地鐵裸睡”倒不僅是給我們提供了一個“酒鬼”的反面教材那麼簡單。試想一下:該男子喝到意識喪失、無法自控,還滿城亂跑,萬一齣點事情怎麼辦?他在地鐵里裸睡,雖有礙觀瞻、有違社會公職良俗,卻也並未對他人造成太大威脅。假如遇上那些喝了酒就大耍酒瘋甚至具有“攻擊性”的醉鬼,豈非給其他乘客帶來不安全因素?喝酒無節制,是醉漢的錯;而放任醉漢乘坐地鐵以至於影響到正常的乘車秩序,地ARMANI鐵方面顯然存在管理方面的漏洞和不足。
  對於醉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該如何管理,一直以來都是個令人頭疼的問題,眾說紛紜、莫衷一是。銀川、廣州、昆明、安徽等地都規定酗酒過量且無監護人陪同的醉酒者,出租車可以拒載。而廣州、佛山兩市起草的《廣佛線乘坐守則》明確提出:喝酒喝到神志不清的乘客,地鐵有權拒載。有人認為這樣規定可以維護公共交通的安全和其他乘客的權益,有人卻從人性化的角度提出異議:都拒載,讓醉漢抗癌食物排行如何回家?
  昆明是這樣做的:雖然昆明地鐵不存在“拒載”,但在乘客守則中有相關規定,醉酒者不得乘坐地鐵。具體執行時,如果只是usb輕微喝了點酒,行動能力、意識都沒受到影響,或者還有家人親朋陪同的,完全可以讓其乘坐地鐵。如果程度比較嚴重,已經無法行動,而是在地鐵站內尋求幫助的,站務人員將根據醉酒者提供的電話號碼等信息積極幫助其找尋家人。如果是直接醉倒在站內,將轉由地鐵警務人員處理,護送其回家或送至醫院醒酒。
  昆明的規定在執行的時候,難免會遇到一些不易操作的問題。不說別的,單是醉酒的程度和標準就不好判定。但昆明的總體思路無疑是對的——既維護大多數乘客的利益,又兼顧了對醉漢的人性化保護,值得其他地方借鑒。相關部門想得多一點、規定細一點,公共交通就能讓乘客更放心。
  文/喬志峰  (原標題:“醉漢地鐵裸睡”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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