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記者 楊輝 王田歌 溫建敏
  ■警方承認辦案漏洞■律師建議開棺驗屍
  “2933天。念斌,弟弟,我們都在等待。”8月21日,念斌獲釋前其姐姐發微博稱。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22日對“念斌投毒案”終審判決:念斌無罪。但這個發生於2006年致兩兒童中毒死亡案,在經過公安、檢察院、法院、當事人的8年爭執後,依然撲朔迷離。
  念斌辯護律師張燕生近日公開發表博客稱:不能排除死者死於毒鼠強中毒。死者土葬,建議開館驗屍。
  案發當年中毒死者體內檢出劇毒物
  2006年,32歲的平潭縣澳前鎮婦女丁雲蝦在丈夫因海難故去後,獨自帶著三個孩子:大兒子俞攀、女兒俞悅、小兒子俞涵,租用澳前鎮澳前17號陳炎嬌的臨街店鋪開食雜店。房主陳炎嬌與其共用天井里的廚房。2006年7月27日下午1時40分,丁雲蝦的公公送來幾斤魷魚和雜魚,房東陳炎嬌幫忙洗凈。
  福建高院22日上午9時59分通報稱,案發當天晚上丁雲蝦和三個孩子、陳炎嬌母女共進晚餐。晚餐食譜有丁雲蝦做的青椒炒新鮮魷魚和小魚兩道菜,主食是各家自煮的稀飯。魷魚和稀飯全部吃光,小魚剩下。飯後,丁雲蝦清洗了煮飯、炒菜的用具和餐具。
  福建當地媒體報道,當晚9時許,丁雲蝦10歲的大兒子俞攀和8歲的女兒俞悅出現腹痛、嘔吐、全身抽搐等中毒癥狀。丁雲蝦和孩子爺爺奶奶以為受涼,便叫人給兩個孩子進行針灸,後孩子口吐白沫、臉色發紫。28日凌晨2時30分至5時,兩孩子相繼死亡。
  “這兩個孩子肯定是被人投毒致死,不可能是自己誤食毒物。”時任福建省公安廳刑警總隊的李航麒負責檢驗,他在案發後兩個月內接受《東南快報》專訪,詳解破案經過,7月29日晚9時,時許,李航麒在兩死者的嘔吐物、尿液、血液中檢出了氟乙酸鈉成分。最終對案發現場一口被清洗得乾乾凈凈的炒菜鐵鍋檢測時,靈敏的測毒儀器發出提示:鍋里沾有氟乙酸鈉。
  警方偵查有人將毒投入“青椒炒魷魚”
  警方發現死者中毒死亡為氟乙酸鹽鼠藥所致。氟乙酰胺和氟乙酸鈉都是高劇毒,其毒性比氫化物高100倍,水溶性非常強,是理化檢驗中難檢項目。投毒者是直接將毒物投到丁雲蝦和陳炎嬌兩家共同吃的“青椒炒魷魚”裡面,作案時間是2006年7月27日下午1時40分到晚上6時前。但投毒者為誰未定。
  念斌的律師張燕生今年7月22日公開發表博文稱,警方進入現場後迅速鎖定了“重大嫌疑人”是丁雲蝦店鋪樓上的鄰居,警方從其家中搜出四包老鼠藥和一瓶液體老鼠藥,特別是當警方找其調查時,該人緊張致暈倒在地,渾身抽搐。不過最後查明不是該人。
  念斌被抓因店門把手檢出毒物碎片
  隨後警方從念斌食雜店通往案發現場的門的門把手上檢出氟乙酸鹽離子碎片,以此把犯罪嫌疑人鎖定在同樣租陳炎嬌房子開食雜店的念斌夫婦身上。
  念斌被抓後“交代”了作案過程:原來他與丁雲蝦因一包煙的生意,產生怨恨,7月27日凌晨2時許,他將事先準備好的一包鼠藥倒入一瓶礦泉水瓶內,躡手躡腳地溜入丁的廚房中,將礦泉水從丁雲蝦平時用於燒水的鋁壺壺嘴口倒入,當天就用這壺含毒的水撈魷魚、煮晚飯,還用該壺燒水給小孩洗澡。
  念斌翻供承認投毒是被刑訊逼供
  隨後念斌翻供,表示口供是刑訊逼供的結果。
  此後,念斌經歷了多次審判,四次被判處死刑,案件一度到最高法進行死刑覆核,但最終沒有覆核通過。
  據悉,丁、念是當地兩大姓,相互通婚,親戚朋友重疊,2006年8月10日,當公安人員宣佈投毒案成功告破,凶手是念斌後,點燃了兩家的仇恨。憤怒的丁家人和俞家人糾集數百人,打砸了念斌的家。念家人匆匆逃到福州躲避。
  案件每次開庭過程,雙方家族都要去很多人,念家人在法院前扯上橫幅高調喊冤。家屬則氣憤不過,會衝上去扯下橫幅,死者家屬開庭也打出了抗議張燕生律師的橫幅。雙方見面常常惡語相向,甚至發生肢体衝突。
  辯護律師
  判死刑證據是警方偽造
  8月22日,福建高院宣判念斌無罪後,其辯護律師張燕生、斯偉江等發表公開申明:“所有的證據都指向念斌無罪,沒有一份客觀證據指向念斌有罪,認罪錄像也發現中間空缺一個多小時”。國內頂級毒物專家和香港最知名的毒物專家也特別提醒法院,案件中所謂的氟乙酸鹽成分的鼠藥在本案當中並不存在,甚至出庭檢察官在陳辭的最後,也承認“本案證據有瑕疵,最終如何交由法院裁判”。
  張燕生今年7月發表的博客稱,警方的檢驗結果其實是並沒有在死者的“胃內容”、“胃”和“肝”里檢出氟乙酸鹽,胃里、肝里都沒有氟乙酸鹽,卻從死者的“心血”、“尿液”中檢出氟乙酸鹽,同時警方提供的對念斌門把的“分析意見”稱:“傾向於認定”門把含有氟乙酸鹽。
  同時檢驗報告上記載著2006年8月1日才“送檢”的重要證據鐵鍋,福州公安局早在7月31日就已經“檢出”氟乙酸鹽了;而水壺和高壓鍋,警方發誓是在“2006年8月8日下午同時提取並送檢的”,可是8月9日深夜(8月10日凌晨)高壓鍋竟然還在現場。鐵鍋、水壺和高壓鍋還沒有送檢,檢驗結果卻早已得出。“用來給念斌定罪判死刑的重要證據,都是警方偽造出來的。”張燕生的博客中稱。
  警方承認
  證據鏈和破案程序有漏洞
  而庭審公開的報道中,出庭警察承認辦案的漏洞:鋁壺中提取水的時間並非記載的2006年7月28日,落款日期為8月2日。涉案鋁壺是在8月8日念斌作出有罪供述之後才派人提取的,此前,該鋁壺一直遺留在案發現場。落款時間為8月2日的這份筆錄,是在提取水壺之後製作完成的。至於為何出現這種錯漏,警察辯稱當年辦案時自己經驗不足。但同時承認案發當年他已從警9年,且該份筆錄在完成之後,經過其領導的審查。
  警方向法庭提交的念斌的審訊錄像光盤,張燕生稱也有問題:光盤在10分55秒處存在明顯的“斷點”,而這個關鍵的“斷點”恰好是念斌從不招供到招供的“節點”。
  “當地警方隨後用一盤沒有斷點的錄像光盤,貼上與提交給法院的錄像光盤同樣的標簽,送往公安部進行鑒定,騙到了公安部出具的沒有斷點的鑒定書,他們把公安部的鑒定交給法院,法院以此做為念斌有罪的王牌證據,四次判處念斌死刑。”張燕生在博客中講述法院判決念斌死刑的主要理由。
  念斌出獄:
  “不是我乾的”
  念斌出獄後身著黑色T恤長褲和人字拖,拉著兒子手泣不成聲。他發表打印的感謝信表示:“(念斌)是清白的,那件事不是我乾的。”
  終審判決前,8月10日,念斌從福州市寄給姐姐明信片,這明信片上蓋著當地相關部門專用章。
  羊城晚報記者在公開的明信片上看到,念斌寫道:這8年來我蒙受的不白之冤也讓家裡人受到了不公與苦難,在兒子的成長道路上我一直缺席,我好無奈,好痛苦,是命運弄人,希望兒子心靈不會受到傷害,勇敢去面對所有苦難。這幾年我對兒子的思念無法用語言來表達,但願噩夢結束,還我清白與公道,回家與家人團聚。
  律師建議:
  開棺驗屍
  張燕生今年7月22日在公開的博客中稱,在現場已經發現毒鼠強鼠藥的情況下,不能排除死者死於毒鼠強中毒。更應當對死者的生物檢材和吃剩下的食物進行毒鼠強等毒物的化驗排查。福州市公安局八年以來從未向法庭提供過任何對死者和現場物證進行毒鼠強排查化驗的證據。鑒於死者系土葬,建議開棺驗屍。
  “開館驗屍,驗明毒物,查獲真凶,也為死去的兩個孩子和其親人,送去一個遲到的正義”。張燕生和斯偉江等人聲明中強調。
  兩個孩子明確死因至今仍然是個謎,期待公安儘快破案。
  楊輝、王田歌、溫建敏  (原標題:四度判死,念斌終無罪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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